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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财务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9     点击量:      来源:
时间 地点
主讲人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各项财务检查治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1月3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检查,以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庄德 宋晓平
成 员:王亚荣 董天信 朱 臻 陈天宁
贾申利 黄忠德 巩稳定
在学校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财务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科研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研究生院、社会教育管理处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处理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开展对部分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地点:主楼E1204室 联系电话:82664831 82668428
电子邮箱:cwglk@mail.xjtu.edu.cn
二、检查范围、时限及方式
(一)检查主要范围
全校所有科研经费、办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大型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情况。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办班经费包括各学院及单位的各类办班经费;大型设备主要包括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二)检查时限
2013年度。如有需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请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准备接受重点检查。
2.重点检查:学校将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确定重点检查单位的方式除正常抽取外,重点选择有群众举报、自查不认真或在以前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1.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2.科研经费转拨未订立项目任务书(合同);
3.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科研经费,假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科研项目承担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关联方;
4.劳务费支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假借支取劳务费套取现金;
5.劳务费重复报账;
6.利用假发票报账,套取现金;
7.报销的业务内容与科研任务不相关或虚构经济业务,通过非法手段套取科研经费;
8.未按学校规定程序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物资,采购材料、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学校管理;
9.签订经济合同标的价款与市场价格严重背离;
10.科研经费没有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落入其他账号,设立“小金库”或形成账外资金;
11.擅自调整、变更科研经费预算;
12.其他违规、违法现象。
(二)办班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1.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办班;
2.未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招生手续;
3.办班收费未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关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
4.未经批准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及开支范围;
5.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班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6.未向学校财务部门领取财政部门监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正式票据收取各项费用,并即时缴销;
7.利用假发票报账,套取现金。报销的业务内容与教学任务不相关或虚构经济业务,通过非法手段套取办班经费;
8.未执行办班公示制度。
(三)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情况
1.100万元以上分析测试类大型设备年度运行情况,包括开机时数,测试样品数等;
2.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包括对外服务机时、测试样品数等;
3.设备收费标准制定及年度收费情况;
4.设备现状、年度完好及维修情况;
5.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
6.已购置未建账大型设备的到货、验收、调试进展情况;
7.其它在运行管理及开放共享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说明:该项检查在自查阶段由实验室处另发通知,公布拟检查的设备范围及需填报信息等要求,请各单位注意接收。
四、时间安排
2013年财务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2014年1月3日—2014年2月底为自查阶段;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2014年3月24日—2014年4月1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研究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明确院系及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人员的责任。要加强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查找办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办班管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各单位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四)各单位应按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将关于科研经费、办班经费的自查及整改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1日前交财务处财务与信息管理办公室;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办班管理方面如有改进意见,一并报送。(办公地点:主楼1204室,联系人:李文博,联系电话:8266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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